各区、县院、市院各部门:
接市委《关于孙光伦、杨永峰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》(淮干字〔2017〕50号)及市人大《关于任免杨永峰等工作职务的通知》(淮人常字〔2017〕19号):
孙光伦同志为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;
杨永峰同志为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。
免去:
杨永峰同志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主任职务。
特此通知。
中共淮北市人民检察院党组
2017年5月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