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区县院、市院各部门:
以下同志试用期已满,经考核,院党组会议研究决定:李纯新同志任市检察院计划行政财务装备处副处长;
李 金同志任市检察院监察处副处长。
上述二同志任职时间从试用期(2015年1月5日)算起。
中共淮北市人民检察院党组
2016年3月16日